一、项目信息
采购人: 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 盘锦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: 审计服务
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: 15,000.00元
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本次离任审计的审计期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5年10月17日。根据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2025年度审计计划,集团已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聘请辽宁福达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开展了盘锦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盘科担”)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4月30日。现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,目前尚未出具审计报告。依据《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:“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”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,提高审计效率,降低审计成本,避免重复工作,拟与辽宁福达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签订业务约定书,由其补充完成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17日盘科担的审计工作。
二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盘锦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:
名称: 辽宁福达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地址: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1103室
三、公示期限
2025年11月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(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
四、其他补充事宜:
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述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(原件),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,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,送至我单位,由我单位进行答复。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五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 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北约客置地广场37-38层
联 系 人: 陈旭鑫
联系电话: 024-81807127